通知指出,农耕文明孕育形成并传承至今的农业文化遗产,数量众多、形态多样、内涵丰富,承载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传统智慧,在保障供给、保护生态、传承文化、就业增收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持续挖掘认定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致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贺信精神,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了申报条件,要求农业文化遗产传承历史至少100年以上,对传承发展我国优秀农耕文化具有重要价值,具有明确的核心保护要素、核心保护区,相关传统农业产业应有一定规模,传承着传统农耕技术和知识,保留有相应的特色生产方式,被当地农民普遍掌握和持续应用,围绕传统农业产业形成的乡土文化融入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具备可持续保护传承的社会基础。
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在充分摸底调研的基础上优中选优推荐符合条件、代表本区域农耕特色的项目,避免盲目申报造成人力物力财力浪费;申报过程应注重面向当地群众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保护意识和文化自信,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优秀农耕文化在乡村振兴中展现时代风采和魅力。